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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水滋扰6年两次搬家 香港一教授向楼上索253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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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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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7-17 12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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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水滋扰6年两次搬家 香港一教授向楼上索253万
中新網3月28日電 据香港明报报导,居于香港赛马地蓝塘道金碧别墅地下的理工大學照顾护士學院傳授,称自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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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6年起饱受楼上漏水之苦,不但令家中衣柜、家俬電器等遭殃,更致使電线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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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停電,傳授曾两次举家遷出,她日前入禀高院,向楼上漏水的单元業主及租客索偿。
原诉陆袁桢德,据資料显示她為理大照顾护士學院傳授,與家人同住蓝塘道金碧别墅某座地下单元。被告黄洁英(译音)具有同座1楼单元,次被告前租客Philippe Neveu则于2007年至2011年租用该被指漏水的单元。
入禀状指出,2006年11月被告单元起头漏水,原诉的饭厅入墙柜、主人房及工人房天花渗水,那時被告已知悉环境,但未有采纳任何解救辦法。翌年年头,次被告租用涉案单元,固然明知漏水,但装修時代仍没有处置有關问题,渗漏的水继续粉碎原诉主人房的天花、地板及云石,入墙衣柜及里面的衣服均报销。
2007年3月蚀环署查询拜访后,證明首被告单元的污沟渠毁坏,但被告仍没有理睬。原诉指渗水致使其洗衣機毁坏,更要每晚用毛巾抹水,并屡次试過電线短路而停電,令原诉要摸黑事情,為此原诉一家于2007年11及12月搬到旅店暂住,以便装修毁坏了的单元。至2008年3月漏水再現,原诉新置的音响器材、木柜及茅厕天花报销,2008年全部10月几近均在漏水中渡過,他们要每晚抹水并屡次停電。2011年4月又再渗漏,两個月后被告单元更爆茅厕渠,令原诉单元浸满污水不克不及栖身,他们又要举家另觅居处暂住。
原诉認為被告未有妥帖处置漏水情已造成干扰,又指這6年間她要屡次装修居所、家俬電器遭渗水损坏、找临時寓所等,最少丧失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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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53.5万港币,故请求法庭颁下禁制令命令被告处置其漏水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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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并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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